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13号)、《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06号)(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中关于科研项目结题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和2016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1.2015年度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此次为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的第二次结题,本次未通过或到期不能结题的,按相关规定,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
2.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一)验收结题
1.依据立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题。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按照两个《管理办法》执行。
3.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结题须满足《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规定的资助期内完成成果最低要求并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中理工类一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执行。
4.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结题须满足《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辽宁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122号))规定的资助期内完成项目成果最低要求并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分别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中理工、人文类一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执行。
(二)免验收结题
理工类一般项目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市政府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二完成人获得市政府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三完成人获得市政府科技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2.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授权1项。
3.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
4.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实施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技术转让到款额10万元以上、技术开发到款额20万元以上。
5.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将本课题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检索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6.满足理工类创新团队、二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
人文类一般项目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二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三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政府社科研究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2.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1项。
3.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辽宁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
4.自立项以来,项目负责人将本课题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满足人文类创新团队、二层次人才免验收结题条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免验收结题材料
1.纸质版材料:
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
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免验收结项审批书》(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一览表》(excle版,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后续资助项目)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上3个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上传)
(二)验收结题材料
1.纸质版材料:
每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4)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5),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三份。
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原件,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上报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材料真实性。
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题。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2.电子版材料:
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验收结项审批书》(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一览表》(excle版,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后续资助项目)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上3个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上传)
(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17:00。
联系人:邹化勇、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电子邮箱:kyc353@163.com
项目申报QQ咨询群:149811417
科研处微信公众平台帐号:dbcjdxkyc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附件.zip